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

史丹佛校園性侵受害者辯白



PHOTO: Brock Turner is pictured in a June 2, 2016 booking photo released by the Santa Clara County Office of the Sheriff.
被告 Brock Turner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by Santa Clara County Office of the Sheriff

二O一五年一月某個晚上,兩個史丹佛大學畢業生騎單車經過校園,發現一位大一新生於大垃圾桶後,用身體強行進入一位意識不清、半裸的女子。今年三月,加州陪審團裁定前史丹佛學生,二十歲的 Brock Allen Turner 三項性侵罪名有罪。Turner 面臨最高十四年州監獄徒刑(state prison)[1]。本周四(六月二日),他被判六個月縣監獄徒刑(county jail)與緩刑。法官說他怕較重刑責會對 Turner 有「嚴重影響」,他是游泳冠軍、志於進奧運代表隊─這部分在案件受審時不斷被提起。



本周四,Turner 的受害者對他發表談話,詳述他對她的傷害,所帶來的嚴重後果─從那晚知道自己意識不明被陌生人侵害,到使人精疲力盡的案件審判;Turner 律師團不斷強調她是同意的。

現年二十三歲的這名受害人,告訴 BuzzFeed News 她很失望這個輕判結果;對於 Tunrer 始終否定性侵她感到憤怒。



「即便判決輕放他,希望這自白能喚醒大家。」她說。「我想讓法官知道他點燃了微弱的火苗,如果有的話,這就是我們要更大聲說話的理由。」

她的自白全文如下:





法官大人,如果可以,以下大部份聲明,我想直接對被告說。


你不認識我,但你的身體曾進入我,這是為什麼我們今天在這裡。二O一五年一月十七日是個安靜的禮拜六晚上。我爸做了晚餐,我跟我妹坐在餐桌前,她周末來訪。接近我睡覺時間,我原本想自己待在家看看電視、閱讀;她就跟朋友去派對。之後我決定這是唯一個晚上跟她一起,我也沒別的事可做,幹嘛不去?離家十分鐘路程外有個幼稚派對,我要去像個白癡跳舞,讓我小妹丟臉。路途中我笑說大學生都戴牙套。我妹笑我穿駝色針織衫,超像圖書館管理員去參加兄弟會派對。我稱自己是「大媽」,因為知道我會是派對上最老的。我扮鬼臉,讓自己放鬆;我酒喝太快,沒考慮到大學後酒量變差。


接下來我記得的就是躺在醫院走廊的推床。手背與手肘有乾掉血跡與包紮,我想也許我是在校園某個辦公室跌倒。我非常冷靜,還想說我妹在哪。一位副局長向我解釋說我被侵犯了。我還是保持冷靜,確定他找錯了人,因為我並不認識派對上任何人。當我終於可以用洗手間,我脫下他們給的醫院褲子、接著脫下內褲,感覺不了什麼。我依然記得手觸碰皮膚,但卻抓不到什麼的感覺。我往下看,什麼都沒有;陰道間唯一的那塊薄布不見了,身體內一切沉默寂靜。我依然找不到字詞形容那種感覺。為了能繼續呼吸,我想也許警察用剪刀把它們剪下當證物。



然後,我感覺到頸後有松針在刮我,並把它們從頭髮裡抓出來。我想也許松針從樹上掉到我頭上來。腦子在說服內心不要崩潰,因為我心裡在喊:救我、救我。



身體裹著毯子,穿梭於診間,松針落於我身後;只要我待過的診間都有松針。我被要求簽屬文件上面寫「性侵受害者」,這時我想真的有什麼事發生了。我的衣物被扣留,我裸身站著,讓護士拿尺量身上許多擦傷,讓他們拍照。我們三個一起把頭髮上的松針梳下來,六支手把松針收到紙袋裡。為了讓我冷靜下來,他們說這只是植物、植物。有幾隻棉花棒塞進我的陰道、肛門,打針、吞藥,有個 Nikon 相機對著我打開的腿。有個很長的尖銳物進入我的身體,陰道被冰冷、藍色的東西抹過來確認傷口。


幾個小時後,他們讓我淋浴。我站在水流下檢視我的身體,決定我再也不要我的身體了。我很怕它,不知道它被怎麼了;如果被染指了,是誰碰的?我想像脫掉外套般把身體和其他東西一起留在醫院



那天早上,我被告知有人在大垃圾桶後找到我,可能被陌生人侵犯;我要重做 HIV 檢查因為結果不會馬上出來。但現在,我該回家並回到正常生活。想像只帶著這種訊息回到正常世界。他們給我大大擁抱,我穿著他們給的運動衫運動褲,走出醫院到停車場,因為他們只准我保留項鍊與鞋子。



我妹妹來接我,臉因淚水濕濡、因悲痛扭曲。立即的本能反應讓我想帶走她的痛苦。我對她微笑,告訴她:看看我,我在這,我很好,一切都沒事、我頭髮洗乾淨了,用他們最奇怪的洗髮精,我看起來像體育老師,我們回家吧。她不知道運動衣底下,我有擦傷與包紮,陰道也因為各種尖銳物進入而痠痛,顏色也變得奇怪;內衣也不見了,我覺得內在空白到無法繼續說話。我很害怕、我整個人也被摧毀了。那天我們開車回家,妹妹抱著我好幾個小時,我們都沒說話。


我男友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但那天有打給我說:「我昨晚真的很擔心妳,妳嚇到我了,有安全到家嗎?」我嚇壞了,這時我才知道那晚昏迷時我有打給他,還留了語意不詳的語音;我們也有通話,但我醉到他很擔心我,不停地說叫我去找我妹。又一次他問我:「昨晚到底怎麼了?妳有安全到家嗎?」我說有,然後掛上電話開始哭。



我還沒準備好告訴男友或父母:也許我在大垃圾桶後被性侵了,但我不知道是誰、時間、或怎麼發生的。如果告訴他們,我會看見她們臉上的恐懼,我的害怕也因此放大十倍。所以我假裝整件事是假的。



我試著把整件事趕出腦外,但這實在太沉重,我無法說話、我吃不下飯、睡不著覺,我不跟任何人互動。下班後,我會開車到偏僻的地方,尖叫。我不說話、吃不下飯、徹夜難眠,我斷絕與人來往;我與最愛的人漸漸疏遠。事件發生後一個多禮拜,我沒接到有關那晚發生什麼事的任何電話,整件事不只是噩夢的唯一象徵是:抽屜裡從醫院穿回家的運動衫。



有天工作途中,滑手機時我看到某則新聞,終於知道我是怎麼被人發現毫無意識、頭髮凌亂、項鍊環繞脖子、內衣從洋裝裡被拉出來、洋裝上身從肩綁被拉下、下擺裙子被撩上腰部,所以臀部以下到靴子是裸露的,兩腿打開;下體被不認識的人用外物入侵。上班坐在辦公桌前看新聞,這是我首次了解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。我跟世界上其他人同時,第一次知道自己那晚發生了什麼事。為什麼頭髮上有松針終於解釋的通了,它們不是從樹上落下。他脫下我的內衣、手指進入我的身體;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,現在還是不認識。當我讀到自己被這樣對待,我說:這不可能是我,不可能。我無法吸收或接受任何這樣的訊息,無法想像家人必須從網路上得知這種消息。我繼續讀著新聞,就在下一段,我讀到我永遠不會原諒他的部分;我看到他說,我喜歡、我喜歡。再一次,我找不到詞語形容這種感覺。



這好像妳讀到某篇文說一台車被撞,上面有撞痕,被丟在壕溝;但也許那台車喜歡被撞、也許另一台車不是故意想撞它,只是稍微碰到一下。開車總會有意外,人也不是時時刻刻專注,是非對錯不是那麼好說。



然後那則新聞最後,就在我看完所有被侵害的細節,那篇文還註明他的游泳紀錄。她被發現有氣息、但沒有意識,裸露的肚子六英呎外找到內衣,身體蜷縮成一團。附帶一提,他真的很會游泳!這樣的話,要不要把我的跑百米的紀錄給寫進去?我還很會煮飯喔,也加進去啊;最後結尾再加個他都上什麼課外活動,好把整起噁心的事件給抹滅掉。


當晚新聞出來,我跟父母坐下談,告訴他們我被侵犯了,不要看那些新聞因為很令人不舒服;並知道我很好,現在坐在你們面前、我很好。但過程中,我媽必須扶助我,因為我再也站不起來。



那晚過後,他說不知道我的名字、無法從一排人中認出我、沒有提到我們之間任何對話,只有跳舞跟接吻。跳舞是個可愛的詞,是彈手指的舞還是轉圈圈的舞?還是身體在很擠的房間內糾纏在一起?當警察問他是否有想帶我回宿舍,他說不知道。他承認派對裡有親其他女生,其中一個是我小妹,但她把他推開。他承認想跟某人有一夜情,我就是一群羊裡受傷的那隻,完全自己一個人曝露在危險裡,無法保護自己的身體,而他選擇了我。有時我想,如果我沒去,這一切都不會發生。但後來我了解到,這還是會發生,只是會有不同的受害者。你未來四年會有數不盡的喝醉女生跟派對,如果這就是你的起點,那麼斷了你這條路是對的。那晚過後,他說以為我也喜歡,因為我揉他的背。我揉了他的背。



從沒提過我說好,也沒提過我們交談,就只是一個揉背。再一次,我重新聞得知我的屁股與陰道完全暴露在外,我的胸部被摸,身體被手指跟其他松針、碎片入侵,裸露的肌膚與頭在大垃圾桶後被摩擦;同時有個勃起的大一新生進入我的裸露、無意識的身體。但我什麼都不記得,要怎麼證明我不喜歡?


我以為這不可能上法院審理,有人證、物證、他逃跑但被抓到。他會和解,正式道歉,然後我們各自往前走。但我被告知他請了有力的律師團、專業證人、私家偵探要找出我私生活任何細節來對付我,找出故事漏洞使我跟我妹的說法失效;只為了證明這起性侵事實上是場誤會,他會做所有事情說服全世界他只是被人誤導。



我不只被告知我侵害,我還被告知因為我記不得,技術上無法證明我並不想要。這紐曲、傷害了我,幾乎摧毀我。這是最令人傷心的困惑:被告知我在公開場和被侵害、甚至幾近強暴,但我們還不知道這是否算是侵害。我花了一整年時間掙扎,為了搞清楚這情況到底有什麼問題。



當我被告知要有所準備可能不會贏,我說,我無法做這種準備。我醒來那刻起他就有罪。沒有人能說服我走出他對我造成的傷害。最糟的是,我被警告,因為他現在知道你不記得,他將會主導整件事的劇本。他可以說任何想說的,還沒有人能質疑他。我沒有力量、沒有聲音、沒有防衛。消逝的記憶會拿來對付我,我的證詞薄弱、不完整,還要相信也許,我沒資格贏這場官司。他的律師團不斷提醒陪審團,我們能相信的只有 Brock,因為她什麼都不記得。這無助的感覺是重創你的精神的。



本該要花時間療癒,我卻花時間回想那晚極令我痛苦的細節,只為了準備被告律師團的侵略的、攻擊的問題,並意圖使我證詞脫軌、讓我跟我妹說詞互相矛盾、誤導式問話想操控我的回答。律師團問的不是「你有注意到任何擦傷嗎?」,問的是「你沒注意到有任何擦傷,對吧?」這是他們的戰術,好像我可以被誤導而不相信自己。這起性侵案明明再清楚不過,但我卻在這裡開庭,回答像這樣的問題:



你幾歲?幾公斤?今天吃什麼?那麼晚上吃什麼?誰煮晚餐?晚餐有喝酒嗎?沒有,連水都沒喝?什麼時候喝酒?喝多少?喝的東西是什麼容器裝的?誰給你酒?你多久喝一次酒?誰載妳到這個派對?幾點幾分?確切地點?妳當時的穿著?為什麼去這個派對?到達時做了什麼?確定真的有做嗎?但幾點幾分做的?這簡訊啥意思?妳傳給誰?什麼時候排尿?在哪裡排尿?誰在外面等妳排尿?妳妹打給妳時,手機關靜音嗎?妳記得有關靜音嗎?真的喔,因為我想指出第五十三頁妳說把手機調成有鈴聲。妳大學時會喝酒嗎?妳說妳很愛參加派對?妳失去意識多久時間?有參加兄弟會派對嗎?妳跟男友是認真交往嗎?妳跟她有發生性行為嗎?什麼時候開始約會?妳劈腿過嗎?有劈腿歷史嗎?妳說要獎勵他是什麼意思?妳記得幾點幾分醒來嗎?那時有穿著針織衫嗎?針織衫是什麼顏色?記得那晚其他任何事嗎?不記得、好,讓 Brock 幫妳想起來。



我被狹隘、尖銳的問題不斷重擊,個個支解我的私生活、愛情生活、過往生活、家庭生活;愚蠢的問題堆疊瑣碎的細節,企圖為這個人尋找藉口;勞煩問我名字之前,他是讓我身體半裸的人。身體被侵犯後,我被針對攻擊我的問題侵犯;就像:看吧,她講的事實前後根本對不上,她瘋了,她根本是個酒鬼,也許她根本想被上;他像右派運動員、他們都醉了、隨便啦。她記得的醫院的事都是案發後,為啥要把這算進去,Brock 未來岌岌可危,所以現在也不好過。



然後輪到他作證時,我知道什麼叫做二次傷害(revictimized)。我要提醒你,那晚過後他說從沒想計畫帶我回宿舍,她說不知道怎麼我們在大垃圾桶後。他起身離開,因為突然被追打,而感到身體不適;然後他才知道我什麼都不記得。


所以一年後,一如預期,新的對話出現了。Brock 有了奇怪的新故事,幾乎就像寫得很爛的青少年說,有接吻、跳舞、牽手、可愛地一起跌在地上;重要的是這新版故事突然我有同意。事發一年後,他想起來,對啊,順帶一提,她對所有都說好喔,所以。





他說有問我想不想跳舞,顯然我說好;他問我是否想跟他回宿舍,我也說好。然後他問我可不可以指交我,我說好。大部分男人不會問,「我可以指交妳嗎?」通常事情是自然而然、兩人同意下發生的,不是問與答。但他讓我半裸前,顯然地我都說好好好。給大家日後參考,如果搞不清楚女生是否同意,看她可不可以講出完整句子。你連這都做不到,只要一個有連貫性的句子就好,到底哪邊可以讓你搞錯?這是常識,做人的基本。


根據他的說法,我們躺在地上的原因是因為我跌倒。備註:如果女生跌倒就幫她站起來;女生醉到走不穩而跌倒,不要騎在她身上、脫光她的內衣、把手指插進她的陰道。如果女生跌倒就幫她站起來,如果她洋裝外穿針織衫,不要把針織衫脫掉好讓自己可以摸她的胸部。也許她很冷,所以穿針織衫。



故事接下來就是兩個騎單車瑞典人接近你,然後你逃跑。他們擒拿你,為什麼你不說「住手!沒事。你們去問她,她就在那,她會告訴你們。」你不是說才取得我的同意,不是嗎?我是清醒的,沒錯吧?警察到現場,訊問邪惡的、把你撲倒在地的瑞典人;因為目擊現場的一切,他哭得很很慘無法講話。



你的律師重複指出,恩我們不知道她失去意識的確切時間。你說的沒錯,也許我對你拋媚眼,也還沒整個跌倒。但這從來不是重點,我根本醉到無法說英語,醉到無法同意你之前就倒在地上了;我從來就不該被你碰。Brock 說「過程中我沒看到她沒有回應,如果有,我會馬上住手。」事情是這樣的:如果你的打算是我失去意識時才住手,那你還是沒搞懂;連我沒意識時你都沒有住手了!是別人過來阻止你,兩個騎單車的人看我在黑暗裡一動也不動,才把你撲倒在地。你在我身上時怎麼都沒注意到?



你說,你本來會停止被尋求幫助。你說的,但我要你解釋怎麼幫我的,一步一步講,帶我從頭了解一遍。我要知道,如果這兩個邪惡的瑞典人沒發現我,那晚之後會怎樣?我正在問你:你會把我的內衣穿回去嗎?把交纏在我脖子的項鍊解開?把我雙腿合起來,拿衣服遮掩我?把頭髮裡的松針撿下來?問我脖子跟屁股的擦傷是否疼痛?你會去找朋友說:你可以幫我把她移到溫暖舒適的地方嗎?一想到如果這兩個人沒發現我會怎樣,我就睡不著:什麼事會發生在我身上?這些問題你永遠也不會有好答案,甚至一年後你也還是無法解釋。

除此之外,他聲稱我在被指交一分鐘後達到高潮。護士說那裏有擦傷、傷口,陰道裡還有砂土。這些是我高潮前有的還是高潮後?


坐在證人台、宣誓講實話,你告訴大家:對,我想要、對,我同意,你才是真正的受害人無緣無故被兩個瑞典人攻擊;這說法是令人髮指的、錯亂的、自私的、負面的。這種痛苦受夠了,但冷酷地讓別人來消除這痛苦真實性的重量,是另一回事。


我家人必須看到我的照片:頭被固定在輪床上、頭上布滿松針,眼睛閉上、身體都是泥巴, 頭髮亂七八糟、四肢彎曲,裙子被撩起來。甚至之後,他們必須聽你的律師團說這些照片是事發之後,我們無法採信。對,護士確認她身體裡有血跡有擦傷,外陰部有嚴重創傷;但這是指交別人的結果,他也承認了。聽你律師團企圖給我新的形象:我是愛玩的女孩,好像這一切是我自找的。聽他說我講電話聽起來是醉了,因為我愛鬧,這是我耍白癡的說話方式。指出我在語音訊息裡說會獎勵我男友,大家都知道我在想什麼;我跟你保證我的獎勵不轉讓的,尤其是給任何無名接近我的男子。



審理過程中,他對我跟家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,而我們都靜靜坐著聽他打造那一晚。但最終,未經證實的說詞、還有律師團扭曲的邏輯騙不了任何人。真相贏了,真相不辯自明。



你有罪。陪審團十二人判你三項重罪,排除合理懷疑。這是十二張票,三十六個有罪判你有罪,這是百分之一百,無異議認為你有罪。然後我以為這一切終於結束了,終於他會面對承擔他所作所為,真切地道歉;我們因此往前走也慢慢好起來。然後我看到你的聲明。



如果你希望我的某個器官因為憤怒而爆炸,然後我會死掉,我差點就那樣了;你差點成功。這不是哪個喝醉的大學生做了什麼錯誤判斷;性侵不是意外。但你還是不懂,不知為何你還是很困惑。我現在要念被告某部分的聲明並一一回應。



你說:喝醉的我跟她都無法做出最好的決定。酒精不是藉口,它是因素嗎?是的。但酒精不是脫掉我衣服、指交我、把我頭在地板上拖行、讓我幾乎全裸的人。喝太多酒是我犯的不成熟的錯誤,但我不是犯罪。這裡的每個人都有後悔自己某晚喝太多、或認識有人後悔某晚喝太多。後悔喝酒跟後悔性侵是兩回事;我們都喝醉了,差別在於我沒有脫下你的褲子與內衣,亂碰你還逃跑。這就是差別。



你說:如果我想認識她,應該要跟她要電話,而不是叫她跟我回房間。



我生氣不是因為你沒跟我要電話。就算你認識我,我也不會想待在現在這種情況。我男友了解我,但他如果問說要在大垃圾桶後指交我,我會掌摑他。沒有女生想被這樣對待,沒有。我不在意你有沒有她們的電話號碼。



你說:我天真地以為,做周遭的人都在做的事沒關係,也就是喝醉。我錯了。


再說一次,你不是錯在喝酒。你周遭的人沒有性侵害我。你錯的是做沒有人做的事,就是在黑暗處、其他派對人看不到或保護我的地方、我妹找不到我的地方,把褲子裡勃起的雞雞,抵著我赤裸、毫無防衛的身體。啜飲撒旦威士忌不是你的罪,像拆糖果紙般退去我的內衣、插你的手指入我的身體,是你做錯的地方。為什麼我還在解釋這件事?


你說:審判期間我不想再讓她受到傷害,這只是我的律師跟他處理案件的方式。



你的律師不是你的代罪羔羊,他代表你。他有說什麼令人懷疑且憤怒、瞧不起人的話嗎?當然有,他說你勃起是因為天氣冷。


你說:你在高中大學成立一個課程,要分享你的經驗有關「反對大學校園喝酒文化跟隨之發生的濫交。」



校園喝酒文化。這是我們要反的嗎?你以為這是我過去一年所對抗的嗎?沒有提到校園性侵、強暴或學著辨認意願。校園喝酒文化。打倒傑克丹尼爾!打倒晴空伏特加!如果你想跟大家討論喝酒,去戒酒會講。你應該了解,有酗酒問題跟喝酒後強行與人性交的差別吧?告訴男人怎麼尊重女人,而不是少喝兩杯。


喝酒文化跟隨之發生的濫交。隨之發生,像副作用一樣、像主餐旁邊的薯條一樣。濫交到底什麼時候出場了?我沒看到哪個頭條說:Brock Turner,喝太醉導致犯下性侵濫交案。校園性侵─這會是你的簡報影片第一頁。請放心,如果你弄錯該講的主題,我會跟你到每個演講的學校,你講完後我會上台補充。


最後你說:我想說一晚喝酒會毀掉一個人生。



一生,一個人生,你的,你忘了我的。讓我幫你重講一遍:我想告訴大家一晚喝酒會毀掉兩個人生,你跟我的。你是因,我是果;你拖著我跟你下這個地獄,讓我不停回到那晚,一遍又一遍。你摧毀我們的塔,我在你倒塌時也跟著一起倒塌了。如果你以為我可以倖免,毫髮無傷全身而退,可以朝夕陽開車而去,只有你承受最大打擊,那你錯了;你我皆輸。我們都被摧毀了,我們都在這折磨裡找尋什麼意義。你的傷害是具體的,稱謂、學位、學籍被被剝奪;我的傷害是無形、內在看不見的,我帶著它過活。直到今天,你奪走我的價值、我的隱私、我的精力、我的時間、我的親密、我的自信、我的聲音。


有件事我們都一樣,就是無法在早上起床,痛苦對我並不陌生。你讓我變成受害者。報紙上我的名字是「喝醉的無意識女人」,八個字,不多不少。有段時間我相信這就是我,我必須逼自己重新認識我的名字,我的身分。再重新認知到這不全是我,我不只是個派對上的酒醉受害者、被人在大垃圾桶後發現。當你是全美頂尖大學的游泳好手,直到定罪前都是清白的,未來岌岌可危;我是個被不可逆傷害的人,我的人生靜止了一年,等著探究出我是否有什麼價值。



我的自主、天生開朗、柔和、穩定的生活被你扭曲到不成形狀。我變得自閉、生氣、自我輕蔑、疲憊、易怒、空白。有時的孤獨更是令人無法承受。你也無法還我那晚之前的人生。當你擔心你破碎的名聲,我每晚要把湯匙冰到冰箱,讓我起床冰敷哭腫的眼睛,我才看得到。每天早上我都晚一小時到公司,暫時離開在樓梯間哭泣;我可以跟你說大樓裡哪邊最適合哭還不會有人聽得到。這痛苦嚴重到我必須跟老闆解釋私密的細節,讓她知道為什麼我要離開。我需要時間,因為一天一天過下去是不可能的。我用存款去可以想像最遠的地方,沒有回到全職工作,因為我知道下幾個禮拜我要出庭,時間還動不動被改。我的人生停止了一年,我的身為人的構造整個崩壞。



晚上獨自睡覺我一定要開燈,像五歲小孩一樣;因為我會做惡夢,夢到我被碰就醒不來。我做一件事就是等到太陽出來,才覺得安全可以睡覺。連續三個月,我早上六點才入眠。


我曾經以獨立自主自豪,但我現在害怕晚上出門,害怕參加社交活動、跟朋友小酌,這是我應該感到自在的事。我像背後靈一樣整天跟著人,一定要有男友陪在身邊、睡在身邊,保護我。我對自己這麼脆弱感到羞恥,整天膽怯過活,總是防衛、隨時保護自己、隨時準備生氣。



你想像不到我有多努力重建自己依然脆弱的部份。我花了八個月才能提起一點那晚的事,我再也無法跟朋友、周圍的人交流。只要男友或家人提起這件事,我就對他們大吼。你從不讓我忘記身上發生的這件事,聽證會、審判結束時,我累到說不出話來。我被抽乾,沉默;回到家我會把手機關閉幾天,不說一個字。你替我買張去某個星球的機票,在那裏我自力更生。每次有新報導出現,我就活在被鄰居指認出是受害者的恐懼裡。我不要任何人的同情,也學著接受受害著為我的一部分。你讓我的家鄉變成讓人不舒服的地方。


你無法還我那些無眠的夜晚。看電影只要有女生被傷害,只要最輕微的就好,我會崩潰無法控制得大哭;這個經驗讓我對其他受害者多一份同情。我因為壓力身形消瘦,別人問起我都說最近在跑步。有那麼些時候我不想被碰,我必須重新認至我不是那麼脆弱,我有能力、我是健康的,不只是極度憤怒與脆弱。



當我看到我妹也很痛苦,無法去學校;當她的快樂也被剝奪,當她無法睡覺,當她在電話那端哭到喘不過氣來,一直跟我說她很抱歉那晚留我獨自在那,對不起、對不起、對不起;當她比你還要愧疚,那麼我不原諒你。那晚我有打給她想找她,但你先找到我。你的律師終結辯論提到「(她妹妹)說她那時很好,而誰比妹妹更了解姊姊呢?」你想用我妹來分化我們?你的攻擊論點超弱超低級,簡直丟人現眼。你休想打她主意。


你不該對我做這件事。第二,你不該讓我奮鬥這麼久來告訴你,你不該對我做這件事。但我們現在在這裡,傷害已造成,覆水難收。我們現在都有選擇,可以讓這件事毀了我們;我可以繼續憤怒、受傷,你也可以繼續否定。或我們可以一起面對,我接受痛苦,你接受懲罰,然後我們向前走。



你的人生還沒結束,還有好幾十年可以改寫你的故事。世界很大,比帕羅奧圖、史丹佛大多了,你可以在那找到自己的歸屬,讓自己有用、開心。但此時此刻,你不可以給我聳肩、裝不知道;你不可以假裝一切沒事。你被判決侵犯我,你是有意地、強行地、有性慾地、惡意地;但你能承認的居然只是喝了酒。不要再說什麼你的人生天翻地覆,因為酒精讓你做壞事。給我想想怎麼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。



現在對判決結果發表談話。當我看到緩刑監督官的報告,我難以置信;憤怒吞噬了我
但最終消逝變成很深的悲傷。我的供詞被擷取、扭曲、斷章取義。我努力打這場官司,不是讓緩刑監督官把結果最小化;緩刑監督官在十五分鐘談話裡,試著衡量我現在狀態、我的心願,但大部分內容都是回答我對司法制度的問題,談話內容也很重要。Brock 尚未發表聲明,我也沒看他的說法。



我的人生靜止了一年,一年的痛苦、悲傷與飄忽不定,直到陪審團判決還我公道。如果 Brock 承認錯誤與自責,並早早提出和解,我會考慮較輕刑責,尊重他的誠實,並感恩人生能繼續前進。但他卻選擇險路要打官司,在我傷口上撒鹽,逼我一次次經歷那個痛苦,把我私生活與被性侵的細節,在大眾面前一一粗暴地剖析檢視。他把我跟我家人推向說不清楚的、沒必要的痛苦長達一年;還要面對挑戰他的罪行的後果,質疑我承受的災難,讓我們等這麼久才等到正義。



我告訴緩刑監督官我不要他在監獄裡腐爛,我沒說他不用坐牢。緩刑監督官建議的刑責是一年或更少的縣監獄徒刑,這是軟性的暫停時間;對他的罪行的嚴重性試種嘲笑,對我跟其他女人是個污辱。這傳遞出的訊息是陌生人可以隨意進入妳的身體,不用妳同意,他會得到比最低刑期還要輕微的判決。緩刑應該被撤銷,我也告訴緩刑監督官,我真的要的是讓 Brock 懂,並了解承認他的犯行。



不幸的是,看完被告的報告後,我感到極度失望,覺得他並沒有表現出真誠的悔恨或負起他應負的責任。我完全尊重他想打官司的決定,但即便十二個陪審團員一致裁定他犯下三項重罪,但他需要承認的卻只有攝取酒精。無法為自己行為負全責的人,不配被判輕微刑期。他想把性侵害淡化為性濫交是極度令人厭惡的。強暴的定義不是沒有濫交,強暴是沒有合意,這讓我非常擔憂他現在還是看不清楚差別。



緩刑監督官認為被告還年輕也沒有前科。我的看法是,他老到可以知道自己哪裡做錯。這國家你十八歲就可以上戰場;十九歲就要對自己企圖強暴別人的後果負責。他很年輕,但也夠老到懂更多。


鑒於這是他第一次犯罪,我知道為何從輕量刑;另一方面,做為社會的一份子我們不能原諒每個人的第一次性侵或指間強暴,這沒有道理。強暴的嚴重性必須清楚地傳達,我們不能打造一個文化,反覆試驗暗示強暴是錯的。性侵害的必須承擔的後果要嚴重到大家有足夠的恐懼,即便他們喝醉酒也能做出正確的判斷;後果要嚴重到可以預防犯罪。



緩刑監督官考量到他被迫放棄游泳獎學金。Brock 游泳多快無法減輕在我身上發生的事的嚴重性,也不該減輕他的刑責。如果有個首次犯下性侵的無權階級,被控三項重罪,除了喝酒,無法對自己的行為擔起責任,他的刑期會是多長?Brock 是私校的運動員的事實不能當作輕放的資格,應該是藉由這機會告訴大家性侵害就是違法,無論社會階級。



緩刑監督官說,這起案件與其他同性質相比,由於被告的清醒程度,而比較不嚴重。這很嚴重。我要說的就是這樣。



他到底做了什麼,讓他值得這個輕放?他只為喝酒道歉,也還沒認為對我做的是性侵害;他不停讓我再次經歷那痛苦,一次又一次。他被判決三項重罪,是時候讓他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。他不能被這樣原諒。


他終生被登記為性侵害犯,就像他對我做的,這消不掉;也不會再幾年後就自己消失。這跟著我一輩子,是我的一部分。這永遠改變了我對待自己的方式、度過餘生的方式。



總結,我想說謝謝你們;當我在醫院醒來,謝謝實習醫生做麥片給我吃、謝謝陪在我身邊的副局長、謝謝讓我冷靜下來的護士、謝謝從不評斷我,聽我說話的警探、謝謝屹立不搖站在我身邊的律師;謝謝我的治療師,教我從傷害中找到勇氣、謝謝我老闆的善良與體貼、謝謝我的很棒的父母,教我如何把痛苦轉化為力量、謝謝奶奶偷偷把巧克力塞進法庭給我、謝謝我的朋友提醒我怎麼快樂、謝謝我的男友一直有耐心愛心、謝謝我永不屈服的妹妹,她是我的心的另一半;謝謝檢察官 Alaleh,我的偶像,從不喊累的奮鬥、從不懷疑我。謝謝每個參與這場官司的人,你們的精力與時間、謝謝全國上下的女孩,寫卡片給我的檢察官,讓她交給我;好多陌生人關心我。



最重要的是,謝謝那兩位救我的人,我到現在還沒見過他們。我床頭上貼一張圖,上頭畫著兩台腳踏車,時時刻刻提醒自已這故事裡有英雄;我們還要找到更多英雄。認識這麼多人、感受到他們的保護與關愛,是我一輩子無法忘懷的事。


最後,每個角落的女孩,我在妳們這邊。當晚上感到孤獨時,我在妳們這邊、大家懷疑妳、不理妳時,我在妳們這邊;我每天為妳們奮戰,所以不要放棄奮鬥,我相拰們。像作家 Anne Lamott 曾經寫到「燈塔不是全島跑,找尋船隻來保護;它們是屹立在那閃耀。」雖然救不了每一艘船,我希望今天站出來,妳有收到一點點光亮、一點 點認知妳不能被沉默、一點點滿足正義被實現、一點點保證我們進步了,後巨大的知道妳很重要、毫無疑問地妳無法被擊倒、妳很美、妳要被珍視、尊重;千真萬確,每分每秒每一天,妳很堅強,沒有人可以奪走這一切。給每個角落的女孩,我在妳們這邊,謝謝。




CNN 主播 Ashleigh Banfield 朗誦全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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